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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消息 国寿慈善基金会将从2008年12月起,为624名汶川地震致孤儿童每人每月资助600元爱心助养金,直至每名地震孤儿年满18周岁或者被收养为止。此项计划是根据11月11日国寿慈善基金会与民政部签署的“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于5月14日就向社会作出了承担所有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成长至18周岁相关费用的承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寿慈善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杨超表示,中国人寿一直把发展公益事业作为回报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该项决定是通过人寿董事会科学评估和严格测算之后所作出和人寿实力相当的判断。
根据该协议,每名地震孤儿的助养标准金是每月600元人民币,发放时间为2008年12月起至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收养之日为止。助养金将按照年度向民政部划拨并委托民政系统发放。未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双方将协商调整助养标准。
杨超表示,中国人寿还计划通过所属学校为地震孤儿提供中,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和就业支持。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国寿慈善基金会理事长万峰表示,根据目前的测算,此项慈善项目的总金额将超过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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